莫染_

【不接受转载和开放转载的整理博】
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,但你要是误解我,我就怼你。

我觉得这不对

寿光也好,滴滴也好,一方面我不想听始作俑者(加害人)的悲痛过往,另一方面我也不想多看受害人的辛酸故事。

难道因为他们贫穷,所以加害人才应当得到惩罚?

难道因为她可爱,所以杀人犯才应当得到制裁?

我觉得这不对。很多人在翻她的微博,说难过,说心痛,因为觉得她离我们很近。但我还是觉得这不对。今天我们因为受害人与我们的共性而强调她的无辜和凶手的残忍,明天呢?明天的受害人离我们远一些的时候呢?他或者她就不这么“可怜”、不这么“令人心痛”了吗?

我觉得这不对,可我说不清哪里不对。

人类太难懂了。

补充一些:

关于寿光,我也觉得开始不对了。

今天有个新闻,大致是说有村民因为损失惨重什么都没了,痛苦地选择了自杀。然后媒体挖背后的故事,什么养的猪是为了给儿子准备什么呀,梦想是什么呀,结果大水一来希望泯灭了云云。

很多人哭成一片大骂始作俑者。但我觉得不对。

别在我这里说法制的不健全。我知道并且赞同这个,但我看到的方面可能和你们不大一样(苦笑),我是个冷酷无情的法学生。寿光这个,我就觉得自杀应当属于死者自担风险的情形,和发大水没有任何直接因果关系。

他自己选的。

他的损失和洪水、上游不作为当然有关联,但自杀死亡是他自己选的。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拿自杀这样的事件作为一个声讨的“砝码”。

我真的觉得,这不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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